宿州市人防辦防空警報設備、多媒體防空防災報知設備采購項目(一包)二次(中標)成交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0-12-09 瀏覽次數(shù):703 【字體:大 中 小】
宿州市人防辦防空警報設備、多媒體防空防災報知設備采購項目(一包)二次
(中標)成交公告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宿州市人防辦防空警報設備、多媒體防空防災報知設備采購項目
(一包)二次
項目編號:AHJRA2020-2001重1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20年12月2日
采購日期:2020年12月09日
報價最低者被否決的原因(如有):/
成交供應商名稱:鄭州歐麗信大電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應商聯(lián)系地址:鄭州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春蘭路30號
成交金額:40000.00元
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
詳見附件
評審委員會名單:郭金紅(組長)、陳思團、周敏
采購人名稱:宿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地址:宿州市埇橋區(qū)銀河二路249號
聯(lián)系人:黃科長
電 話:13399574184
采購機構名稱: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橋區(qū)磬云南路意邦國際二期27棟220室
項目負責人:鄭工 聯(lián)系電話:18155707988
公告期限: 2020 年12月09日至 2020 年12月10(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埇橋區(qū)磬云南路意邦國際二期27棟220室,聯(lián)系電話:18155707988。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書面推薦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應當公告采購人和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特此公告。
宿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9日